欧元仲裁机构
欧元仲裁机构于2000年设立,设立的目标是给金融机构提供一个除伦敦和纽约的权威法庭外的专业仲裁选择。虽然它的总部设立在巴黎,可以受理和仲裁世界各地的国内或国际纠纷。
不同于那些操纵资本市场纠纷的证券交易所,欧元仲裁机构独立于任何的证券交易或者证券监管机构,欧元仲裁机构的创始人努力确保仲裁机构的运行与其他管理这些争议纠纷的机构区分开来。机构的运行由以下三个部门组成:董事会、常务委员会以及专业委员会。
作为第一个致力于全欧洲范围内金融市场的仲裁机构,欧元仲裁机构在建立证券领域的争端解决机制上,拥有无可比拟专业水平和仲裁经验,同时还有设立有完善的规定以适应解决不同类型市场争端。
事实上,欧元仲裁机构已经非常成功的让许多重要的资本市场选择它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比如在2004年,欧洲银行联合会做出决定,将欧元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作为其标准换汇合同的仲裁参考规则:EUROMASTER(相当于ISDA的主协议)。此外,该争端解决机制还被许多泛欧交易所与其成员签订的协议所引用,以及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欧元仲裁机构所主持的诸多仲裁中被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