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會
本會係民國44年9月5日在台北成立,以仲裁依法得和解之爭議及調解有關之爭議為宗旨,為台灣首家具有準司法功能之公益社團法人。民國87年「商務仲裁條例」修正為「仲裁法」,為迎接仲裁新紀元,本會除將會名「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更名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Chinese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Taipei)」,另設立「爭議調解中心」,秉持為社會服務之精神,推展具有法律效力與便利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近15年來,本會年平均受案量約為170件,其中包括公共工程、涉外商事及兩岸間經貿事件;逾700位本地及來自世界各地不同領域之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教授等專業仲裁人登錄於本會仲裁人名冊。本會可提供以中文、英文,或中英文雙語處理案件之服務,所作出之仲裁判斷依法律規定及司法實務在國內外具有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