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权利有:
1、有权选定仲裁员及约定仲裁庭组成;
2、有权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3、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4、有权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
5、有权申请仲裁员回避;
6、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陈述最后意见;
7、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8、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有权提出证据证明裁决违法并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的义务有:
1、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仲裁费用;
2、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3、有出庭的义务;
4、有自觉依法履行仲裁调解书及仲裁裁决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