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要符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8-08-21   来源:   点击量:3129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是指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认为该裁决存在法律规定应予撤销的情形,从而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裁决的书面请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
  
  按照《仲裁法》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应当为“当事人”。结合该法律的其他规定,“当事人”应为达成仲裁协议的各方,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但对于仲裁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以外与仲裁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能否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目前法律法规上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并且司法实践中也无第三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受理的情形。因此,对于第三人认为仲裁裁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般只能另案提起诉讼、仲裁或在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
  
  有关仲裁第三人的研究,具体可参考罗丹律师在国浩律师事务所于去年在北京香山举办的“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论坛”中提交的论文《浅议商事仲裁中的第三人制度》。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仲裁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即仲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只有作为仲裁的当事人才能申请法院撤销,其他人都不可以。
  
  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在上述期间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意味着当事人自愿放弃了此项维护其利益的权利,不能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书中所确定的实体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在此期限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注意的是,基层法院没有权利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必须是中级法院才可以。
  
  4、应符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仲裁法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内容: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仲裁裁决处理了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争议,或者所裁决的争议事项系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事项;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有违法犯罪情形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变造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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