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法律供给与争端解决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发布时间:2017-06-22   来源:   点击量:1032

2017610,一带一路法律供给与争端解决研讨会,在杭州雅谷泉山庄酒店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杭州国际仲裁院联合主办。来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商务研究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牛津大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浙江省青年创业协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机电集团、杭州市钢铁集团公司等8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我委副秘书长赵亮、发展处处长周红煜、国际仲裁院副院长李炫乐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由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研究员”、国际法律教育中心主任王超主持,国家“千人计划”、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杭州国际仲裁院院长王贵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杭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赵亮分别致辞。

研讨会第一节主题发言由张新宝教授主持。王贵国院长作了题为《一带一路规则导向的必要性》的发言,指出,全球化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主要趋势,一带一路必须以全球化为基础,同全球化下的秩序相吻合。中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需要参与到全球治理中,在当前的国际社会环境中,规则的拘束力渐次增强,全球治理以规则为基础,规则导向已成为主流。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必然会涉及到货物、服务、知识产权、劳工、环境等多方面的问题,存在构建以规则为导向的一带一路倡议的必要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晓鸣、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余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作为与谈人分别从一带一路典型案例、杭州跨境电商的法律实践、规则构建的可行性等角度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研讨会第二节主题发言由浙江大学教授程乐主持。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国际法中心主任张乃根作题为《一带一路相关<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问题》的发言,从TFA(《贸易便利化协定》)切题,提出TFAWTO(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第一项,也是唯一一项关贸总协定下的新协定,其实施对于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的复苏至关重要。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寻求国际合作所提出的新方案,丝绸之路经济带及欧亚经济联盟等国际经济贸易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TFA是解决这些挑战和问题的重要路径。张教授希望我国能够更多地参与国际合作,并充当这些国际合作中的协调人。

浙江省商务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张汉东作了题为《以跨境电商优势参与一带一路》的发言,指出,跨境电商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重要抓手,也将成为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治理的发展优势;但同时应当做好跨境电商的风险防范规则。浙江通过跨境电商,可以推动EWTP的建设,打通网上丝绸之路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补充。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崔海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险业务处处长王伟松作为与谈人分别从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实务、国际贸易与投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实践等角度发表了观点。

研讨会第三节主题发言由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研究员王超主持。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强力作了题为《一带一路中外合作投资基金的法律问题》的发言,从深化金融合作、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两个方面阐述了一带一路对于金融领域的重要意义。随后,他向大家介绍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金融成果,一带一路中外合作基金的发展机遇、发展现状及法律问题,并提出了完善中外合作基金项目的法律对策。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沈伟作了题为《一带一路和中国的双边投资协定》的发言,从一带一路战略中我国对外投资的数据分析,投资保护及多边主义,国际投资仲裁等方面,全方位地分析了如何才能减少和克服一带一路实施过程中的投资障碍这一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

杭州律协副会长、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立新作了题为《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争端解决》的发言,从法律服务实务视角入手,分析了目前国内投资者在对外投资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指出必须通过加强立法保障明确对外投资监管范围。他同时表示法律服务人员必须加强了解国际、国外法律规则,只有真正理解、掌握规则,才能取得法律话语权。

研讨会第四节主题发言由浙江大学副教授、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光主持。杭州市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研究院副院长钮健作了题为《杭州参与一带一路国际法治建设的思考》的演讲,认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G20召开后,杭州的国际化、法制化、公正化、透明化进程同步推进。中央将杭州划进一带一路战略发展规划之中,并将杭州设为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改革的试点,这些就是杭州一带一路战略改革机制的基础。

牛津大学东方研究院(Oriental Institute)副教授Mattrew Erie作了题为《关键时刻:“法律与发展”在中国》的演讲,按时代发展介绍了中国法治化的进程,进一步提出了中国在国际商业和投资法领域内存在的一些问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浩作了题为《无人空中交通对现行航空公约的挑战》的演讲,首先比较了原始与现代交通工具之间的区别,然后对现有公约能否解决无人空中交通这一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指出我国应采取比较法研究、示范法、公约现代化以及建立争端解决组织和机制等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朱新力向与会嘉宾及工作人员对本次研讨会的积极参与表达了诚挚感谢。王贵国教授发表闭幕致辞,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积极效果,并表达了对杭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的期待与畅想,希望在与会各方、社会各界的协力合作之下共同推动一带一路法律制度的研究与实践。

(国际院 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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