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代码、住所地和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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