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的发展日趋复杂化,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连环合同、集团合团等复杂的法律关系。国际上主要的机构为提高仲裁程序效率,相继修订规则并引入一系列新程序性机制,例如合并仲裁、追加第三人、多份合同并于单一仲裁,使得原本多个平行的程序合而为一,无形之中增加了案件总量。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国际仲裁对于解决跨国纠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国际社会对于国际仲裁的重视也在不断的加强,中国经济的发展已取得世界的认可,国际仲裁的建设也将得到完善。
国际仲裁第三方资助就是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一般是申请人提供资金资助,使其能够启动并顺利完成仲裁程序,并从胜诉裁决中获取收益的一种投资模式。
国际仲裁协议效力的产生是基于仲裁机构是否有权限进行、仲裁的程序是否合法正当性、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果都符合上述要求,按照国际法公约国际仲裁协议效力是有效的,并且签署国际公约的国家必须履行。